证券时报记者 田牧
金融监管层面的“央地协同”已经强调了很多年,但现实中,落地执行时还是存在不少错位。
记者近几年持续跟踪非标理财市场中的违规行为,见证了各类主体引发的影响广泛的爆雷事件。通过对其中不断变换身形的地下融资通道进行调查,给了我们一个管窥央地之间金融监管差异的窗口。
简单来说,许多如今已经爆雷的违规理财产品(后续司法环节多被定性为“非法集资”)在早期发行时借由官方背书的金交所备案,后又转为各种不同名称的民间“伪金交所”。
金交所的批复、监管由各省级政府负责。作为金融交易场所,地方政府将其视为稀缺资源,各地纷纷成立,峰值数量近百家。却因重发展疏监管,在各类涉众金融乱象中频现金交所的身影。多个中央部委下发诸多文件要求地方金交所整改,规范发展,却因对金交所的日常监管在地方政府,效果总是不尽如人意。而后经历多年的清整、压缩,在地方的不情不愿中,金交所数量才被减至目前的28家。
这边中央通过一轮轮的清整压住了金交所的歪风,转眼间各地又冒出来了拿着区县政府金融办批文成立的“伪金交所”,促使中央展开新一轮的整顿。
一直以来,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受困于人员不足、专业性差、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无执法权等问题,而使得其实际监管功效大打折扣。但在如金交所、“伪金交所”等引发了大量风险事件的金融乱象中,地方金融监管最大的问题并非上述这些技术性难点,而是陷入了错综复杂的地方利益网络中无法独立,以致牺牲了监管,甚至用各种方法敷衍推诿来自中央的监管要求,让本该是“央地协同”的金融监管体系落地不易。
其中的症结所在,即是加在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中的“发展”职能。在“发展”的大旗引领下,很多问题就不是问题,很多风险也被看作了机会。
好在,中央对这一问题已看得很清楚。在这一轮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强调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属性,明确剥离了“发展”的职能。
如今,中央层面的国家金融监管体制已经改革成形,竖起了“獠牙”,在打造一支“监管铁军”。接下来,则是更为复杂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务必要打通理顺过往地方金融监管存在的症结、问题,转变省市县各级金融监管部门人员的工作思维和办事方法,才能将金融监管的“央地协同”落到实处。
而在这一改革方向的指引下,相信如上述催生交易场所乱象频发的监管缺失将得到极大填补,地方金融风险也将会被更有效地控制和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