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0月24日标准股份(600302)公开信息显示,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杜俊康、赵旭、郑璇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并对杜俊康、赵旭、郑璇采取监管谈话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3〕34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准股份或公司)子公司西安标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部分项目采用总额法核算确认收入,与相关业务实质不符,导致2020年半年报、三季报和年报相关数据披露不准确。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公司对2020年度、2021年度部分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追溯调整后,公司2020年半年度调减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334.38万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1.17%、1.52%;2020年三季度调减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4,113.00万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7.22%、8.73%;2020年度调减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13,659.12万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12.20%、16.54%;2021年度调减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3,849.96万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2.34%、2.68%。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关注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财务数据进行客观、谨慎地核算并披露,但公司多期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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