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孝感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湖北孝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多项违法行为类型,被警告,罚款55万元。违法行为类型如下:
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2.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4.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
5.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6.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同时,杨某成(时任湖北孝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行长)对湖北孝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罚款1万元。